[福州] 無QS標志手撕袋拒絕“退役”
發布時間:2008-10-03 | 信息來源:海峽都市報
    10月1日起,所有的商場、超市、集貿市場等商品銷售場所必須使用有安全標志、環保聲明和厚度超過0.025毫米的環保塑料袋,即使作為包裝袋的手撕袋也不例外。記者昨日走訪榕城各大賣場、超市發現,除新華都執行新令外,天虹百貨、麥德龍、永輝、沃爾瑪等不少超市、賣場仍在使用無任何標志的空白手撕袋。 

    7月10日,國家三部委發布“限塑令”補充意見,規定10月1日起,無論是盛裝水果、蔬菜、生肉,還是熟食等食品的手撕袋,除了不得具備提攜功能外,還必須標上企業信息,注明“食品用”、“QS”(質量安全)等標志,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向消費者免費提供使用。 

    昨日記者走訪過程中,一家百貨商店糖果專區的工作人員說,空白手撕袋仍是正常庫存,沒接到通知說要用“QS”標志的,公關部經理也稱,還不知道規定是從10月1日開始執行。天虹百貨(福州)蔬菜水果部的工作人員納悶地問,手撕袋也要“QS”標志嗎。福州麥德龍超市生鮮部的工作人員則表示,沒有聽說過。 

    記者隨后走訪了福州各集貿市場、小吃店,發現空白手撕袋仍舊占據市場主流。記者詢問正在買東西的市民,是否知道10月起手撕袋需注明“食品用”、“QS”等標志,多數人搖頭。 

    福州麥德龍超市高經理向記者表示,超市用來裝生鮮、熟食、蔬菜等的空白手撕袋都是環保袋,至于上面需要標志生產廠家、“QS”認證,暫時還沒接到總部通知。不過,他又表示,超市是大賣場,一旦接到相關通知,肯定會率先為消費者考慮。 

    永輝集團翁助理表示,由于福州無供貨廠家,集團已從重慶調配有“QS”標志的手撕袋,至于各門店的使用情況,尚不清楚。 

    走訪中,記者只發現新華都購物廣場使用的手撕袋上注明是“食品專用點斷袋”,印有“QS”質量安全認證,制造商是泉州的一家公司。 

    多名賣場負責人表示,執行新規,起碼要給商家幾個月的緩沖期,把現有庫存的塑料袋處理了。  

    (記者 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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