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場的蔬菜價格高啟已成為百姓生活中需各界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很多的議論觀點都把這輪全國蔬菜價格的高漲歸結于自然災害與投機資金的炒作等,但從深層次的原因來分析,是由于中國在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之后沒有建立起適應包產到戶的小生產體制與市場對接的流通體制。蔬菜從生產開始就缺乏市場的引導,因此一直沒有改變蔬菜生產乃至整個農產品生產“多啦多啦,少啦少啦”的被動局面,價格也總是高低起伏,農民的收入得不到切實保障,城市居民時常會受到高菜價的之苦。而從蔬菜的初次收購、運輸、市場交易(可以多達3道批發環節)、零售(以農貿市場銷售為主,超市銷售為輔)等流通環節來看,缺乏大型的組織化程度高、負有社會責任的流通企業,大部分以農村的販運戶、或從販運戶轉變過來市場交易戶為主,絕大部分交易都是現金的無稅票的,蔬菜流通主要交易對象的個體性、小規模、多環節和無序化就必然導致蔬菜市場的的價格不穩定和投機的可能性。
要從根本上穩定蔬菜的價格必須將蔬菜價格的穩定作為社會穩定保障民生的基礎性經濟工作,在流通與稅收政策上進行調整。在流通政策上要確立以連鎖超市為代表的現代零售業態為蔬菜銷售的主渠道和主形式,迅速提高超市在蔬菜總銷售中的比重。從世界各國特別是亞洲地區的發展經驗來看,一般當超市的蔬菜銷售占到整個蔬菜市場總銷售量60%以上的時候,蔬菜價格就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與穩定。
中國連鎖超市的發展已經經歷了20個年頭,為什么蔬菜的超市銷售量占比不到10%,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國家層面的流通政策的支持與目標。因此在“十二五”計劃中國家應把大幅度提高超市銷售蔬菜和其他農產品的比重作為國家經濟發展的主要經濟指標并制定相應的流通政策。
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層面的流通政策中將連鎖超市作為銷售蔬菜的主渠道一直存在爭議,一是認為超市的蔬菜銷售價格高過農貿市場,老百姓接受不了;二是認為連鎖超市缺乏經營蔬菜的規模化能力,因此對超市賣菜的支持政策總是猶猶豫豫。
我從2006年開始研究與推進中國的連鎖超市自主經營生鮮農產品直接與農民對接,實證研究案例證明了這樣一些數據:
第一,據上海連鎖經營研究所2006年8月22日對福州市場的調查,福建永輝超市當天的蔬菜平均價格比當地的農貿市場低18%,比外資大型超市沃爾瑪低22%、比家樂福低23%,福州市場上農貿市場在全面萎縮,超市確立了在蔬菜上的銷售主導地位,蔬菜價格是低的(常年平均低于農貿市場15-20%),福州市民是幸福的。由于永輝超市在經營蔬菜上的核心技術也就確立了他在與外資超市的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
第二,山東家家悅超市公司其蔬菜的價格常年平均比農貿市場低8-15%,但在氣候反常和自然災害期間超市的蔬菜價格則要比農貿市場低40%以上,甚至出現這樣的可喜局面,由于氣候等原因當地的農貿市場可能無菜供應,但超市一定有菜供應,超市真正成了老百姓的“菜籃子”。目前在山東威海市(家家悅超市總部所在地)超市的蔬菜銷售已占到整個蔬菜市場的76%,菜價是穩定的,威海市的老百姓也是幸福的。
第三,目前中國連鎖超市中最早開展蔬菜自主經營直接對接農民的超市企業群,中國超市聯合采購交易聯席會議的71家會員企業已成為當地市場上蔬菜銷售的主要渠道而平均菜價都要比當地的農貿市場低10%左右,同時由于是直接對農民,超市將蔬菜壓縮流通環節節省的費用在價格上反饋給了消費者,消費者滿意了,企業的競爭力也提高了。蔬菜流通的“農超對接”是菜價降低了,穩定了,但農民的收入卻提高了,農民的蔬菜畝產年增加收入2000元左右。2008年國家商務部、農業部等部門開始實施“農超對接工程”,真誠希望這一國家級的工程早一點成為國民經濟的發展目標,經人大審議通過得到落實造福于廣大百姓。
抑制菜價除了調整流通政策之外,還必須同步地調整稅收政策。我國自從免除農業稅之后,從蔬菜的種植、販運、批發交易和農貿市場零售,除了各環節的收費之外都是免稅的,但超市賣菜現在碰到兩個現實的難題:第一,到農戶田頭直接采購農民不可能提供發票(能夠提供發票的農村合作社還處在萌芽發展之中),如按現行規定由農村村鄉一級組織開具農副產品收購證明作為稅收抵扣依據,但又不能在跨地區的異地得到稅收的抵扣;第二,超市賣菜要向國家交納13%的增值稅,但超市賣菜的成本要遠遠高于農貿市場。
國家這兩項關于蔬菜流通的稅收政策必須要進行調整了,實際上只要將農業稅的免除政策延伸到蔬菜的超市銷售環節就解決了問題的關鍵,據測算,我國一年征收超市賣菜的稅收大約在200億左右,今天的國家財政完全有財力來實施這一稅收減免政策。超市行業一直在呼吁應將黨的農村陽光政策普照到農產品的整個流通領域。這一稅收政策的調整將大大促進超市賣菜的積極性,同時對蔬菜價格穩定、農民增收、蔬菜質量可追索性和安全性、蔬菜種植、加工、流通過程中污染的控制都將產生積極的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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