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農產品價格一路攀升,直接影響人們的生活,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菜籃子”工程經過二十多年的推行,卻沒有收到明顯成效。筆者認為,這是因為“菜籃子”工程在目標確立與政策導向上產生了偏差。首先,在實施的過程中不能持之以恒。其次,重農副產品的基地建設而輕農副產品的現代流通渠道建設(在地方政府“土地財政”的利益驅使下,又變成重房地產開發而輕基地建設)。第三,缺乏符合城市生鮮農產品流通規律的目標。發達國家的實踐告訴我們,城市生鮮農產品流通主導的零售形式是連鎖超市。這種現代商業業態可規模化對接農業,符合生鮮農產品本身渠道短、環節少的鮮度要求與價格要求,有利于對生鮮農產品的安全控制,也符合現代化城市形象、衛生與安居的要求。
筆者認為,要解決“菜籃子”工程現存的問題,應做到以下幾點。第一,11月份國務院關于穩定市場價格的十六條措施中,再一次明確了城市“菜籃子”供應的市長負責制。各級城市應將“菜籃子”基地建設的耕地保有量,列為市長負責制考核的“紅線”指標,由人大監督、考核。第二,在大中型城市特別是大城市建立以連鎖超市為主導,以標準化菜場為補充的生鮮農產品銷售體系。這需要政府制定政策推進“農改超”(農貿市場改成超級市場)來逐步實現。許多地方政府擔心“農改超”后菜價會上升,低收入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這種擔心是多余的。我國福州和威海已建立起以連鎖超市為主的生鮮農產品銷售渠道,在今年11月初全國菜價高漲時,福建永輝超市的大宗蔬菜價格比農貿市場平均低26%,11月21日山東家家悅超市11種大宗蔬菜的價格比農貿市場平均低37%。
第三,為支持各級政府更好地實施“菜籃子”工程,中央政府應調整稅收政策。我國自從免除農業稅之后,從蔬菜的種植、販運、批發交易到農貿市場零售,除了各環節的收費之外都是免稅的,但超市賣菜遇到兩個現實難題。一是到田頭直接采購,農民不可能提供發票,如按現行規定由農村村鄉一級組織開具農副產品收購證明作為稅收抵扣依據,又不能在跨地區的異地得到稅收的抵扣。二是超市賣菜要向國家交納13%的增值稅,這使超市賣菜的成本遠遠高于農貿市場。國家這兩項關于蔬菜流通的稅收政策必須要進行調整了,實際上只要將農業稅的免除政策延伸到蔬菜的超市銷售環節就可以解決問題。據測算,我國一年征收超市賣菜的稅收大約在200億左右,國家完全有財力實施這一稅收減免政策。
第四,建立以本土企業為依托的菜價調控機制。由于菜價在民生中的重要地位,國家必須對其進行干預。中國的零售市場是全世界最為開放的市場,世界零售業巨頭群聚在中國市場上,客觀上存在菜價調控對象與實施單位的國外企業缺位現象。11月10日,福州市政府發布了對4種蔬菜實行臨時性的指導價,80家本土超市門店主動承擔起政府菜價調控的企業責職,而幾乎沒有一家外國超市加入這一菜價調控措施。這一事例給了我們一個警示:在當前國家市場干預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的條件下,類似菜價調控措施的政策落實要以本土企業為依靠,同時政府的支持政策也應向本土企業傾斜。
(作者 上海商學院教授、上海連鎖經營研究所所長:顧國建)